沈阳列举网 > 商务服务 > 法律咨询 > 交房如何维权找 沈阳房产合同律师
沈阳
[切换城市]

交房如何维权找 沈阳房产合同律师

更新时间:2018-04-11 16:31:55 浏览次数:102次
区域: 沈阳 > 沈河 > 朱剪炉
类别:诉讼代理
地址:青年大街1号市府恒隆广场23层
  在购买期房的交易中,交房的现象时有发生,那么在实践中,开发商交房如何认定?而购房人如果遇到开发商交房的情形,可以采取什么措施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下面辽宁卓政律师事务所的房产合同律师来与您探讨一下这个问题。

  沈阳房产合同律师表示,如果遇到开发商交房的情形,购房人可以选择通过解除合同或者要求开发商支付违约金或者赔偿损失等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一是购房人行使合同解除权:根据《合同法》第九十四条的规定,出卖人延迟交付房屋,经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的,应予支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沈阳房产合同律师解释,即开发商延期交房的话,购房人可以要求解除合同和退房,但是必须按照法定的条件和程序办理。因此,沈阳房产合同律师提醒,在开发商延迟交房时,不管购房者是不是真的准备解除合同,都应当在开发商延迟交房后立即发函催告,并以快递等可保留凭证的方式进行。

  二是购房者可以要求开发商支付违约金或赔偿损失:《合同法》百零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关于违约金的数额问题,法律规定:“商品房买卖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计算方法,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可以参照以下标准确定:付款的,按照未付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交付使用房屋的,按照交付使用房屋期间有关主管部门公布或者有资格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评定的同地段同类房屋租金标准确定。

  沈阳房产合同律师称,当事人以约定的违约金过高为由请求减少的,应当以违约金超过造成的损失30%为标准适当减少;当事人以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为由请求增加的,应当以违约造成的损失确定违约金数额。所以遇到此类问题,沈阳房产合同律师提醒,购房人须注意购房合同中针对延期交房违约赔偿的相关条款约定。合同有约定的,按照约定赔偿。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

  以上便是沈阳房产合同律师为您整理的有关交房如何维权的相关内容,如果您对此不清楚或者想更深入的了解相关内容以判断自己的案情,可随时咨询辽宁卓政律师事务所的房产合同律师,辽宁卓政律师事务所将竭诚为您服务,咨询电话:15998820340,律师微信同步。
沈阳法律咨询相关信息
2023-07-31
注册时间:2017年09月19日
UID:428041
---------- 认证信息 ----------
邮箱已认证 手机已认证
查看用户主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