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行政律师说,经常在或者网络中看到一些执法机关滥用权力导致老百姓的权益受到损害的行为,在愤怒的同时我们也要学会运用法律武器来保护我们自己,避免受类似的伤害。发生这种情况该如何诉讼呢?下面辽宁卓政律师事务所行政法律事务部的行政律师来为您简单介绍一下这个问题。
一、行政复议
沈阳行政律师解释,行政复议是指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按照法定程序和条件向做出该具体行政行为的上一级行政机关或其他法定行政机关提出申请,受理申请的行政机关对该具体行政行为是否合法与适当进行复查并做出相应决定的活动。
二、行政诉讼
沈阳行政律师解释,行政诉讼,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即行政相对人,认为行政主体的具体行政行为违法,依法诉诸人民法院,人民法院据此在双方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对行政案件进行受理、审理、裁判以及执行等司法活动的总和,是司法机关解决行政争议的一种法律制度。
沈阳行政律师称,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是两种不同性质的监督,且各有所长,不能互相取代。因此,大多国家都同时创设这两种制度。在具体的制度设计上,或将行政复议作为行政诉讼的前置阶段;或由当事人选择救济途径,或在当事人选择复议救济途径之后,仍允许其提起行政诉讼。
以上便是沈阳行政律师为您整理的有关如何民告官的相关内容,如果您对此不清楚或者想更深入的了解相关内容以判断自己的案情,可随时咨询辽宁卓政律师事务所行政法律事务部的行政律师,辽宁卓政律师事务所将竭诚为您服务,咨询电话:400-109-1349,或添加律师微信:15998820340。
沈阳行政律师说告诉您如何民告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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