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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经济纠纷律师谈债务人去世债务该如何处理

更新时间:2018-03-12 15:29:21 浏览次数:278次
区域: 沈阳 > 沈河 > 朱剪炉
类别:商业纠纷咨询
地址:市府大路411号
自古以来都有一句话叫“父债子偿”,然而是不是债务人去世了他的债务就有孩子偿还了呢?其实也不尽然,那么债务人去世债务具体该如何处理呢?下面律创空间的经济纠纷律师来为您简单介绍一下。

  1、债务人的配偶承担偿还责任的情形。

  债务人的债务属于夫妻共有债务的,死亡债务人的配偶负有偿还责任。沈阳经济纠纷律师说,《人民共和国》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根据反向解释规则,夫妻实行共同财产制或虽实行个人财产制但第三人不知道其约定的,均为夫妻共同债务。

  2、债务人的遗产继承人承担债务的情形

  死亡的债务人有继承人并且继承人继承了其财产的,应当对债务人生前的债务承担清.偿责任。沈阳经济纠纷律师称,但是继承人清.偿被继承人生前的债务的以遗产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的,除非继承人自愿偿还,否则不承担清.偿责任。沈阳经济纠纷律师提醒您,如果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生前的债务可以不负偿还责任。也就是说,继承人是否承担偿还责任的事实基础是其是否继承了遗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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