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列举网 > 商务服务 > 法律咨询 > 沈阳债务律师谈纠纷该如何处理
沈阳
[切换城市]

沈阳债务律师谈纠纷该如何处理

更新时间:2018-03-19 09:36:26 浏览次数:128次
区域: 沈阳 > 沈河 > 朱剪炉
类别:商业纠纷咨询
地址:市府大路411号
沈阳债务律师谈纠纷该如何处理
  沈阳债务律师说,是民间常见的一种借款形式,当出现了纠纷时该如何处理呢?下面律创空间的债务律师来为您简单介绍一下这个问题。
  1、沈阳债务律师说,出借人不得将利息计入本金谋取高利,审理中发现借款人将利息计入本金计算复利的,只返还本金。
  2、沈阳债务律师说,借贷双方对有无约定利率发生争议,又不能证明的,可参照银行同类贷款利率计息。
  3、沈阳债务律师说,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利率,但高不得超过银行利率的4倍(含利率本数)。超出此限度的,超出部分的利息依法不予保护。借贷双方对约定的利率发生争议又不能证明的,可参照上述规定计息。
  4、沈阳债务律师说,人民法院审查借贷纠纷案件的起诉时,要求原告提供书面借据;无书面借据或无法提供的,应提供必要的事实根据或与自己无利害关系的两人以上的证人证言,来支持自己的主张。
  5、沈阳债务律师说,公民之间的定期无息借贷,出借人要求借款人偿付利息,或者不定期无息贷款经催告不还;出借人要求偿付催告后的利息的,可参照银行同类贷款的利率计息。
  6、沈阳债务律师说,出借人明知是为了进行非法活动而借款的,其借贷关系不予保护。对双方的违法借贷行为,可按照有关法律予以制裁。
  7、沈阳债务律师说,在借贷关系中,仅起联系、介绍作用的人,不承担保证责任。对的履行确有保证意思的,应认定为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沈阳债务律师说,在借款合同到期之后,作为出借人可以要求借款人还款,并且按照约定支付对应的利息,如果属于无偿借款的话,则就不能主张借款利息了。这个时候,要是借款人不还款,并且属于恶意不还,那么出借人也不用那么客气,可以采取法律手段进行维权,只不过此时需要注意诉讼时效的问题。
  以上便是沈阳债务律师为您整理的有关纠纷该如何处理的相关内容,如果您对此不清楚或者想更深入的了解相关内容以判断自己的案情,可随时咨询律创空间的债务律师,律创空间将竭诚为您服务。
  律创空间作为东北开放式共享办公室,同时也是辽沈地区综合性的律师平台,拥有近200名的执业律师,在平台注册的会员律师均经过严格审核,具有较高的综合素质和极强的处理复杂疑难法律事务的能力,可以为国内外客户及时提供专业的、全面的、务实的法律及商务解决方案。目前可服务的业务领域包括:建筑工程与房地产、公司并购、资本市场、知识产权、涉外法律、海商海事、银行与金融、刑事辩护、损害赔偿、公司合规与治理、劳动法、能源与矿产资源、行政诉讼、保险法、股权与投资基金、海外投资、财富规划与传承、业务创新、民事诉讼与仲裁等。
400-001-1349
沈阳法律咨询相关信息
2023-07-31
注册时间:2018年03月02日
UID:463817
---------- 认证信息 ----------
手机已认证
查看用户主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