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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刑事律师 辩护人在审判阶段的权利

更新时间:2018-06-27 16:26:21 浏览次数:157次
区域: 沈阳 > 沈河 > 朱剪炉
类别:诉讼代理
地址:青年大街1号市府恒隆广场23层
  辩护人在审判阶段具有的权利是什么?辩护律师可以申请法院向检察院调取未作为主要证据的材料,可以同在押的被告人会见和通信,可以申请法院通知证人出庭作证,可以向亲属等人收集与本案有关的材料。下面辽宁卓政律师事务所的沈阳刑事律师来与您探讨一下这个问题。

  沈阳刑事律师称,公诉案件一般来说都要经过公.安机关立案侦查、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人民法院审判这三个阶段。公.安机关侦查终结,将案件移送人民检察院,人民检察院受理了该案件,该案便进入了审查起诉阶段。人民检察院对公.安机关移交的案件进行审查后,认为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充分,应追究其刑事责任,决定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自人民法院受理该案之日起,该案便进入审判阶段。由于审查起诉和审判是两个不同的阶段,辩护律师在这两个不同的阶段中所享有的权利也就不同。

  1、辩护律师自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之日起,可以查阅、摘抄、复制本案所指控的犯罪事实的材料。沈阳刑事律师介绍,对根据刑事诉讼法规定,检察机关在提起公诉时,应向人民法院提交有明确指控事实的起诉书、证据目录、证人名单和主要证据的复印件或者照片。

  沈阳刑事律师表示,在法庭审理过程中,辩护律师如果认为公.安机关、检察机关收集到的某一个证据对被告人有利,可以证明被告人无罪或者罪轻,需要在法庭上出示,而这个证据材料没有被检察机关作为主要证据提供法庭,辩护律师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向人民检察院调取该证据材料。

  2、辩护律师可以同在押的被告人会见和通信。沈阳刑事律师称, 辩护律师同在押的被告人会见和通信,可以听取他们对案件情况的介绍及他们的辩护意见,同时,还可以向他们宣讲法律。其他辩护人行使这一权利时,必须经人民法院许可。

  3、辩护律师经证人或者其他有关单位和个人同意,可以向他们收集与本案有关的材料,也可以申请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收集、调取证据,或者申请人民法院通知证人出庭作证。沈阳刑事律师称,这是法律赋予律师的调查取证的权利,其他辩护人没有这个权利。律师为了辩护的需要,经证人或者其他有关单位和个人同意,向他们收集证实被告人是否犯罪、罪重还是罪轻的物证、书证、视听资料和证人证言。在实践中,由于各种原因,造成律师取证比司法机关取证困难得多,证人或其他单位或个人拒绝与律师见面,向律师提供证据,拒绝作证的情况时有发生,针对这种情况,刑事诉讼法赋予律师可以申请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收集、调取证据及申请人民法院通知证人出庭作证的请求权。

  4、辩护律师经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许可,并且经被害人或者其近亲属、被害人提供的证人同意,可以向他们收集与本案有关的材料。沈阳刑事律师表示,这同样是法律专门赋予律师的调查取证的权利,其他辩护人不享有这个权利。但律师在行使这一权利时,要受到以下限制:一是要经过人民法院的许可。人民法院是否许可,主要看律师调查取证是否会给被害人造成伤害,是否会影响案件的公正审理;二是必须经被害人、被害人近亲属、被害人提供的证人同意。

  以上便是沈阳刑事律师与您探讨的有关辩护人在审判阶段的权利的相关内容,如果您对此不清楚或者想更深入的了解相关内容以判断自己的案情,可随时咨询辽宁卓政律师事务所的沈阳刑事律师,辽宁卓政律师事务所将竭诚为您服务,咨询电话:15998820340,律师微信同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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