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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公司注册律师冯伟讲成立公司的条件

更新时间:2018-12-26 16:31:08 浏览次数:106次
区域: 沈阳 > 沈河 > 朱剪炉
类别:法律顾问
地址:沈阳市沈河区青年大街1号市府恒隆广场23楼
  成立公司的条件是什么?沈阳公司注册律师冯伟介绍,成立一家公司需要满足公司必须依法成立,有自己的名称、住所、组织机构、资本金、章程,要有符合国家法律政策规定的经营范围,有必要的并与其生产经营范围相适应的经营场所和必要设施。

  沈阳成立一家公司的条件是什么?下面沈阳公司注册律师为您整理解答。

  公司名称

  公司名称一般由四部分所构成,部分是公司种类,公司名称中应标明其是有限责任公司还是股份有限公司;第二部分是具体名称;第三部分是营业部类,法律无硬性规定,有无此类内容均可。第四部分是公司所在地名称;除全国性公司外,公司不得使用“中国”、“”等字样的名称,若要使用须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登记。

  公司住所

  沈阳公司注册律师冯伟解释,法人以它的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为住所。《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12条规定,公司的住所是公司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经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公司的住所只能有一个。

  公司资本

  公司资本作为公司设立的“物的要件”,是其从事经营活动的基本条件。是其承担权利义务的物质基础,也是对公司债权人利益的担保。公司的责任能力和范围直接取决于公司资本的大小。为保护债权人的利益和社会交易的安全稳定,世界各国对公司的低资本额大多有具体而严格的规定,达不到此要求,公司不能成立。

  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的低限额为人民币1000万元,低限额需高于上述所定限额的,由法律、行政法规另行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视其经营范围,不得少于下列低限额:以生产经营、商品批发为主的公司为人民币50万元;以商业零售为主的公司为人民币30万元;科技开发、咨询、服务性公司为人民币10万元。特定行业的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低限额需高于上述所定限额的,由法律、行政法规另行规定。

  公司设立的实质是一种法律行为,一个公司的成立要达到以上方面才能保障公司及交易对方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如果还有更多相关信息想要了解,请通过以下联系方式预约咨询沈阳公司注册律师冯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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