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列举网 > 商务服务 > 法律咨询 > 沈阳交通事故律师谈交通事故伤残等级赔偿标准
沈阳
[切换城市]

沈阳交通事故律师谈交通事故伤残等级赔偿标准

更新时间:2016-06-16 09:30:26 浏览次数:103次
区域: 沈阳 > 沈河 > 朱剪炉
类别:劳动纠纷咨询
地址:市府广场恒隆大厦23楼
交通事故分为伤残和死亡两种,其中伤残又因为程度不同而分为了十级。一级是严重的,十级是比较轻的,每一级的赔偿标准都不一样。今天卓政律师小编就为大家介绍一下交通事故伤残等级赔偿标准,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
(一) 概念:
残疾赔偿金是指由于相当严重的人身损害,指使受害人身体残疾或者丧失劳动能力而导致其收入减少或者生活来源丧失,在此种情况下给予受害人一定数额的财产损害性质的赔偿。
(二) 相关法律和司法解释关于残疾赔偿金的规定:
1、《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25条: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受害人因伤致残但实际收入没有减少,或者伤残等级较轻但造成职业妨害严重影响其劳动就业的,可以对残疾赔偿金作相应调整。
2、《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
第146条:侵害他人身体致使其丧失全部或者部分劳动能力的,赔偿生活补助费一般应补足到不低于当地居民基本生活费的标准。
(三) 计算公式:
残疾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年度城镇居民(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X赔偿年限×伤残系数
如果赔偿权利人能够举证证明,其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高于受诉法院所在地标准的,则残疾赔偿金或者死亡赔偿金可以按照其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相关标准计算。
以上是沈阳交通事故律师谈交通事故伤残等级赔偿标准,希望能够对大家有所帮助,如果还有类似的交通问题没有解决,那么请咨询我们卓政专业律师,我们会详细的为您解答。
  沈阳律师卓政律师免费法律咨询电话:15998820340.辽宁卓政律师事务所地址:沈阳市沈河区青年大街1号市府恒隆广场23楼。
沈阳法律咨询相关信息
2023-07-31
注册时间:2016年04月05日
UID:282772
---------- 认证信息 ----------

查看用户主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