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生债权债务纠纷的时候,难道就只能通过诉讼方式解决吗?当然不是,目前能够解决债权债务纠纷的方法比较多,而诉讼只是其中一种。那么我们在遇到相关纠纷的时候该如何解决?详细内容请阅读下文进行了解。
一、如何解决债权债务纠纷
解决债权债务纠纷的方法有:
1、双方协商解决;
2、向相关部门或人员投诉,由第三方主持调解;
3、有仲裁协议或仲裁条款的,可以向约定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4、没有仲裁协议或仲裁条款的,可以直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二、诉讼时效已过,债权人怎么办
1、债务人签收催收通知
高人民法院在法释(1997)7号文中指出,根据民法通则第四条、第九十条的规定的精神,对于超过诉讼时效期间,信用社向借款人发出催收到期贷款通知单,债务人在该通知单上签字或者盖章的,应当视为对原债务的重新确认,该债权债务关系应受到法律保护。该条解释有利于保护债权人利益,但对于债务人的范围可能会出现争议,笔者认为,该规定中的债务人应当包括债务人本人、法定代表人、代理人等。
2、争取债务人与债权人达成还款协议
高人民法院在法复(1997)4号文中指出,对超过诉讼时效期间,当事人就原债务达成还款协议的,应当依法予以保护。但是这条解释没有说明债权重新获得保护的理由。笔者认为,双方当事人在超过诉讼时效后达成还款协议的,视为对此笔债务的重新确认,债务人的还款意思表示可以导致诉讼时效的重新计算。
3、争取债务人自愿还款
按照民法理论,超过诉讼时效的债权,消灭的仅仅是债权的强制执行力,并没有丧失受领力和保持力。超过诉讼时效后如果债务人自愿履行债务,债权人便可接受债务人的清偿而使债权得到满足;债务人在清偿债务后,不得以债权已过诉讼时效为由,要求债权人返还财产。但是,当债务人偿还部分债务后又停止履行债务,债权人能否要求债务人履行未完成的部分债务?笔者认为,应将债务人的履行视为诉讼时效重新计算的事由,债务人履行部分债务意味着债务人对此笔债务的认可,债权人有权请求法院强制债务人履行债务,而不论债务人是否意识到债权是否已过诉讼时效。
超过诉讼时效丧失的是实体胜诉权,程序上还是可以起诉的。法院受理,但是对方可以以超过诉讼时效为抗辩理由,法院会判原告败诉。但是对方如果不提出超过诉讼时效这个抗辩理由的话,法院也不会主动审查。
一般来讲,对债权债务的解决方式主要包括了四种,也就是上文中为大家介绍的四种,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在解决债权债务纠纷的时候,诉讼时效是需要格外注意的。要是诉讼时效已过的话,建议就不要再选择诉讼方式解决。如果你对此还有疑问的话,可以直接来电咨询我们卓政律师,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详细的讲解。
沈阳律师卓政律师免费法律咨询电话:15998820340.辽宁卓政律师事务所地址:沈阳市沈河区青年大街1号市府恒隆广场23楼。
沈阳债权纠纷律师讲沈阳如何解决债权债务纠纷
沈阳法律咨询相关信息
11月18日
9月4日
8月30日
8月27日
8月23日
8月21日
8月16日
8月16日
8月15日
8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