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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债权纠纷律师讲沈阳债务人死后债务继承吗

更新时间:2016-07-25 09:58:00 浏览次数:120次
区域: 沈阳 > 沈河 > 小南
类别:商业纠纷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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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债务人还在世,那么其债务当然是应该由其进行清偿。那么要是债务人死亡呢,此时其债务是否可以由其继承人进行继承?相信很多人都比较关心这方面的问题,接下来,卓政律师小编就告诉大家债务人死亡后债务可以继承吗?
一、债务人死亡后债务可以继承吗
根据《继承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交纳的税款和债务,交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六十二条规定:遗产已被分割而未清偿债务时,如有法定继承又有遗嘱继承和遗赠的,首先由法定继承人用其所得遗产清偿债务;不足清偿时,剩余的债务由遗嘱继承人和受遗赠人按比例所得遗产偿还;如果只有遗嘱继承和遗赠的,由遗嘱继承人和受遗赠人按比例用所得遗产偿还。
从广义上来说,被继承人的债务属于个人的消极财产,只要是合法的个人财产,仍然属于遗产。被继承人死亡后分割遗产前,应当先查明被继承人的个人财产情况,包括债务。分割遗产时应当预留所负债务的份额,提前清偿或者提存;对于遗产分割前未发现的债务或者债权人未能及时主张的被继承人的债务,遗产分割后主张的,继承人应当从所继承的份额承担债务。
所谓遗产,就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公民死亡后,其所遗留的财产中既可能有财产权利,也可能有财产义务。遗产即是财产权利和财产义务的统一。
我国《继承法》第33条规定“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所以在我国,公民继承遗产既是一项财产权利又是一项财产义务。继承人仅享受财产权利而不承担财产义务,为我国法律所不允!
遗产债务是指被继承人生前所欠的债务,即遗产中属于财产义务的那一部分,被继承人生前个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用于个人生活需要或个人行为(如侵权行为)所欠下的债务,均可构成遗产债务。
二、如何清偿被继承人的债务
根据《继承法》第23条规定:“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
超过遗产实际价值的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偿还责任。”此外,根据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实行〈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61条规定:“继承人中有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即使遗产不足清偿债务,也应为其保留适当遗产,然后再按继承法第33条和民事诉讼法第180条的规定清偿债务。
根据上文的介绍我们可以知道,债务人死亡后其债务并不会直接的就继承。如果债务人的继承人继承了债务人的财产的话,那么此时就需要在继承财产的范围内继承其债务。也就是说在这种情况下,债务人的债务才会继承。如果您对此还有疑问的话,可以直接来电咨询我们卓政律师,我们会有专业的债权债务纠纷律师为您详细的讲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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