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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债权纠纷律师讲沈阳债务人死亡债务怎么办

更新时间:2016-07-25 10:00:19 浏览次数:55次
区域: 沈阳 > 沈河 > 小南
类别:商业纠纷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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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债务人死亡后,债权人应该怎么维护自己的权利呢?能否用债务人的遗产来折抵呢?针对这类问题,卓政律师小编提供了以下相应的法律规定,让大家知道以后在遇到这种情况的时候应该怎么面对。
  一、债务人死亡后债务处理的法条规定:
  《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偿还责任。”
  《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六十二条规定:“遗产已被分割而未清偿债务时,如有法定继承又有遗嘱继承和遗赠的,首先由法定继承人用其所得遗产清偿债务;不足清偿时,剩余的债务由遗嘱继承人和受遗赠人按比例用所得遗产偿还;如果只有遗嘱继承和遗赠的,由遗嘱继承人和受遗赠人按比例用所得遗产偿还。”
  二、债务人的概念:
  债务人通常指根据法律或合同﹑契约的规定,在借债关系中对债权人负有偿还义务的人。在财务会计学的术语中,债务人是指欠别人钱的实体或个人。简单地说,债务人也可以理解成是买方,而对应的债权人可以理解成卖方。
  债务人可以是公民,可以是法人,国家作为民事主体出现时也可以具备债务人的资格。
以上就是沈阳债权纠纷律师讲债务人死亡债务怎么办讲解到此结束,如果还有更多的法律咨询,请咨询我们卓政专业的律师,我们会详细的为您讲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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