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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对约定的利息认定与处理

更新时间:2017-10-08 19:16:29 浏览次数:215次
区域: 沈阳 > 和平 > 和平周边
类别:劳动纠纷咨询
地址:沈阳市和平区文艺路11号
法律咨询或移民咨询电话:13555778811
1、双方约定利息
法院对约定的利息认定与处理如图所示,年利率在低于24%区间,法院支持;在24%-36%区间,法院处于中立地位,如果当事人自愿支付,后悔想要回法院不会支持,反之,如果出借人索要此部分利息,法院也不会支持,通俗点理解就是“给了别想要回,不给也别想要”;超过红线36%,法院的强硬态度便立刻闪现,即不论何种情形,一律不予支持。
2、双方没有约定利息
1)没有约定利息,出借人主张期内利息,不被法院支持。
2)借款人自愿支付,后又反悔以不当得利为由要求返还的,不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法院均不支持;超过36%红线部分利息法院始终支持返还。
二、利息
1、约定利息
民事主体之间的活动,始终遵循“有约从约”的基本原则,如果借贷双方之间对利息一并做了明确约定,只要不超过年息24%,依据约定计算即可。
2、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
此处请注意,即使借期内未约定利息,但是丝毫不影响主张利息,虽说只要有证据当事人自己便可以搞定,但是不同的诉讼请求导致的终诉讼结果会千差万别,而这里便是律师可以闪亮发挥的一处:
1)双未约,即借期内与均未约定,法院基本支持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计算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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