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列举网 > 商务服务 > 会计/审计/评估 > 创业贷款的具体内容
沈阳
[切换城市]

创业贷款的具体内容

更新时间:2019-08-22 18:47:55 浏览次数:96次
区域: 沈阳 > 于洪 > 于洪
类别:代理记帐
地址:辽宁省沈阳市沈河区华府新天地
《沈阳市金融专项资金管理实施细则(2019年本)》(以下简称《实施细则》)正式出台。其中,就广大自主创业者和小微企业主较为关心的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及奖励补助问题,《实施细则》进行了规定。

《实施细则》规定,符合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的人员自主创业的,可申请贷款额度提高到高不超过15万元;高校毕业生在高新技术领域实现自主创业的,贷款高额度不超过20万元;小微企业当年新招用符合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的人员数量达到企业现有在职职工人数15%(含15%)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可申请高不超过300万元创业担保贷款。

财政部门对个人创业担保贷款按2年全额贴息执行,大学生创业担保贷款按3年全额贴息执行。对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财政部门按照贷款合同签订日贷款基础利率的50%给予贴息。经办银行将按照国家财务制度和创业担保贷款政策规定,计算创业担保贷款应贴息金额,按季度向市、县金融监管部门申请贴息资金。

《实施细则》还规定,对于创业担保贷款工作成效突出的经办银行、创业担保贷款担保基金运营管理机构等单位,按各地当年新发放创业担保贷款总额的1%进行奖励,用于其工作经费补助。

同时,对符合政策规定条件的小微企业,可由市级担保机构提供全额担保,担保费为贷款本金的1%,由市财政和企业各承担一半。市财政按照贷款实际发放额的0.5%给予小微企业贷款经办银行手续费补助。
沈阳会计/审计/评估相关信息
注册时间:2019年06月17日
UID:611885
---------- 认证信息 ----------
手机已认证
查看用户主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