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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辽宁朝阳市教育局直属学校招聘教师公告预计

更新时间:2014-12-10 20:05:03 浏览次数:191次
区域: 沈阳 > 皇姑 > 克俭
类别:技能培训
地址:沈阳市皇姑区北陵大街20号
招聘条件
热爱教育事业,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和良好的职业道德,遵纪守法,爱岗敬业,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具备教师资格证书。招聘对象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13年12月31日。招聘对象除具备上述条件外,还需符合下列招聘条件:
(一)普通高中、初中、素质教育实践学校、特教中心招聘条件
1.本科生条件
(1)招聘对象为30周岁以下具有学士学位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本科毕业生。
(2)师范类本科毕业生入学时须为朝阳市城区户籍或燕都新区户籍,其中城区的毕业生个人档案现由市教育局管理。
地理、生物、特殊教育专业招聘范围扩大到朝阳市户籍(含县(市)区)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本科毕业生。
(3)招聘对象所学专业应与招聘专业对口。
2.硕士研究生条件
朝阳市户籍(含县(市)区),年龄在30周岁以下,具有硕士学位的全日制普通高校研究生,符合下列两种情况的,可以报名参加招聘:一是其就读的本科专业与研究生专业为同一类别专业,且与招聘专业对口;二是其研究生专业与本科专业不一致,但其本科身份为师范类毕业生且本科专业与招聘专业对口,可以按本科专业报名参加招聘。
(二)市教育幼儿园招聘条件
一是年龄在30周岁以下的普通高校全日制学前教育专业的师范类本、专科毕业生,其入学时必须为朝阳市双塔区、龙城区、燕都新区户籍,个人档案现由市教育局、双塔区教育局、龙城区教育局或燕都新区教育局管理。二是年龄在30周岁以下,本、专科阶段为学前教育专业,朝阳市户籍(含县(市)区),具有硕士学位的全日制普通高校研究生。
招聘对象除满足上述条件外,还需要符合各招聘单位的具体岗位要求。
曾因犯罪受到过各类刑事处罚,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均不得报考。
报名时间


年份       报名地点       报名时间
2013年      朝阳市教育局      2013年12月26日—12月28日
2012年      朝阳市教育局       11月24日—11月26日
考试
公开招聘教师考试初步定于2014年1月11日-12日进行。考试包括试课和答辩,其中试课满分为80分,答辩满分为20分,总分满分为100分,总分达不到70分者,不予录用。
(一)试课。试课是指应聘者在没有学生的情况下,进行模拟教学,真实模拟授课过程的具体细节,呈现出课堂教学活动的真实情景。
试课重点检测应试者的教学基本功和教学能力。试课时间不超过15分钟。报考普通高中、初中和中小学素质教育实践学校人员试课内容为现行高中教材,报考特殊教育中心人员试课内容为现行初中语文教材,报考幼儿园人员试课教材为2011年辽宁师范大学出版社出版的《幼儿园探究式活动课程教师用书》。考试时采取抽签的方式确定考生试课题目。
(二)答辩。答辩重点检测应试者的综合职业素质与应变能力。时间不超过5分钟。
历年朝阳教师招聘(根据公告预计2014年公告即将下发)
2013年朝阳市教育局直属学校招聘教师公告

2012朝阳市教育局直属学校招聘83名教师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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