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全球化、信息化不断发展的背景下
新型劳动关系大量涌现,
劳动关系问题日益突出。
企业和员工之间发生纠纷,
主要是缺乏沟通渠道,
导致两者间无法建立好的劳动关系,
后对簿公堂。
这就需要专业的人员
从事劳动争议调解和劳动关系协调的工作啦~
职业介绍
劳动关系协调员指从事宣传和监督劳动保障法律实施、管理劳动合同、参与集体协商、促进劳资沟通、预防与处理劳动争议等协调劳动关系的专业工作人员。
劳动关系协调员被视为HR领域第二大黄金证书。近年来,累计取消211项职业资格证书,劳动关系协调员这一职业不仅没有被取消,而且还得到了各级政府、企业和社会的认可,在此背景下,劳动关系协调员(师)作为一个国家新职业浮出水面,正逐渐成为职场中的新宠儿。劳动关系协调师国家职业资格属于国家公布第十批新职业里项,职业代码可以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查询。
职业背景
《劳动关系协调员(三级/高级)》为公布的职业资格清单中保留的HR行业证书、企业HR处理劳动关系的必备证书。
越来越多的企业开始建立和完善内部劳动关系协调机制,并配备专业的劳动关系协调人员。构建稳定和谐的劳动关系应该是企业的永恒主题!上海等地已经将“企业配备专业劳动关系协调员”作为一项制度,为企业更好的实现了劳动争议的事前调解。
招生办公室:智虹老师
学校地址:辽宁省沈阳市沈河区北站路140号农商银行22楼
辽宁沈阳和谐劳动关系缔造者劳动关系协调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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