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试对象
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户籍或人事关系在辽宁省内,或省内全日制普通院校在读的大学生,国家教育系列的成人高校毕业生、自考毕业生(不含在校生)申请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高级中学等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须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
二、报考条件
(一)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户籍或人事关系在辽宁省内的公民。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
(三)报考人员应具备《教师法》规定的合格学历:
1. 报考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幼儿师范学校毕业或者大专以上学历;
2.报考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或者大专以上学历;
3.报考初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4.报考高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四)被撤销教师资格的,五年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
报名老师:智虹曲老师 15998108461(微信同步)
学校地址:沈阳市沈河区北站路140号智虹教育学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