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定义
运用俄、法式等西式传统或现代的加工切配技巧和烹调方法,对食品原辅料进行加工,烹制成具有西式风味菜肴的人员。
本职业共设五个等级,分别为:
初级(国家职业资格五级)中级(国家职业资格四级)高级(国家职业资格三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高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一级)
工作内容
蔬菜,禽类,畜类原料的初加工.原料初步,热加工.制作一般炸类菜肴.制作一般煎类菜肴.
(1)对原料进行选择和初加工
(2)根据配质,配色,配型,配味,配器的原则,采用相对应的配菜方法,运用切,片,斩等刀法,配制半成品
(3)调制红,白,厚,薄,冷,甜,咸,酸,辣等各种调味汁加以调味
(4)运用蒸,烤,炸,炒,焖,煨,烩等基本技法,腌,渍,泡,拌,凝,等制作方法,烹饪热菜,西餐,冷菜,
(5)雕出造型
(6)根据顾客要求编制菜单